據新華社電 以色列特拉維夫地區法院13日以受賄罪判處以色列前總理埃胡德·奧爾默特6年監禁。
  奧爾默特的辯護律師否認受賄行為,稱將考慮上訴。
  特拉維夫地區法院13日宣佈以受賄罪判處奧爾默特入獄6年。奧爾默特由此成為以色列首名被裁定腐敗罪名獲判入獄的前總理。
  法官戴維·羅森說:“一名公職人員收取賄賂類似於叛國者。”
  羅森3月31日宣佈對奧爾默特兩起受賄案件的有罪裁決,其一為其擔任耶路撒冷市長期間收取50萬謝克爾(約合14.4萬美元)賄賂、批准修建山頂“聖地”豪華住宅區項目,其二為在另一項不動產交易中收取6萬謝克爾(約合1.73萬美元)賄賂。
  就自己所受指控,奧爾默特一直否認有不當行為。
  奧爾默特現年68歲,先後多次擔任以色列政府部長、副總理、總理等職務,1993年至2003年期間任耶路撒冷市長,自2006年起任總理,2008年9月因被曝受賄辭職,以看守內閣總理身份執政至2009年3月。
  卸任後,奧爾默特被多項涉腐官司纏身。2012年7月,耶路撒冷地區法院裁定他所涉及的另外兩起腐敗案件指控不成立。
  法官在宣佈6年監禁判決的同時指出,奧爾默特被裁定罪名附帶“道德敗壞”。
  根據以色列法律,這種法律上的道德缺陷將禁止奧爾默特在服刑期滿之後7年內競爭公職。
  如果奧爾默特不能在上訴中推翻自己受賄罪名,考慮年齡等因素,他基本失去重返政壇的機會。  (原標題:受賄罪名成立 奧爾默特獲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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