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協十一屆六次常委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圍繞“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議題進行專題議政。省政協主席朱明國主持會議。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徐少華到會作關於我省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情況通報。
  徐少華表示,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將加快構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制度體系,使得農業轉移人口真正實現從農業到非農業的職業轉換、從農村到城鎮的地域轉移、從農民到市民的身份轉換。力爭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3%左右,實現不少於600萬本省和700萬外省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
  正抓緊編製《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
  徐少華說,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議近日通過了《關於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意見》,以此有序引導市民化進程。同時,我省正在組織有關部門抓緊編製《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進一步明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統籌推進戶籍制度、土地制度、財稅制度、社保制度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體制機制改革,為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供規劃安排和政策支撐。
  農業轉移人口將主要落戶三四線城市
  徐少華表示,廣東將按照自願、分類、有序的原則,因地制宜做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目前廣深等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核心城市的人口規模已經相當龐大,城市開發強度趨於飽和,再接納大量的人口落戶不太現實。因此未來7年,新增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重點應該在三四線城市。對珠三角城市,將優先解決存量轉移人口,使長期就業居住的異地務工人員逐步獲得與城鎮戶籍居民同等的社會身份和權利。
  全面放開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限制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全面放開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限制,全面放開除廣州、深圳以外城鎮的直系親屬隨遷限制和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全面放開除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以外的建制鎮和中小城市落戶限制。徐少華說,這一政策引起社會各界的積極反響,接下來,省里將組織各地、各部門認真落實相關政策。同時,在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繼續推行高技能人才入戶制度,完善異地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政策,為從事環衛、公交、基層醫療等特殊艱苦崗位的一線從業人員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創造落戶的機會。
  提高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比例
  據透露,廣東將對近年來出台的異地務工人員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相關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梳理,提出一攬子異地務工人員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政策措施,並於2014年年底前正式出台實施相關工作方案以及具體辦法。徐少華說,將提高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比例,鼓勵公辦學位供給不足的地方向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購買義務教育服務,做好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
  建立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徐少華說,廣東將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關鍵在於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政府和企業之間、企業和個人之間的成本合理分擔機制。省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已將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製作為重點研究課題,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類,明確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成本共擔、協同推進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
  ■他山之石
  城鎮化率超64% 江蘇經驗值得借鑒
  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表示,江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經驗值得我省借鑒。目前,江蘇的城鎮化率已超過64%,高出全國11個百分點。江蘇經驗主要體現在:
  改革戶籍制度,推廣居住證制度。2002年11月,江蘇省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打破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二元結構,全面建立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居所、穩定職業(生活來源)為戶口準入條件的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
  放寬準入條件,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江蘇逐步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引導農村人口尤其是優秀農民工、高級技工、急需特殊工種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移,滿足符合條件的農村人口的落戶需求。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減少進城農民對農村土地的依賴。近年來,江蘇在創新農村土地制度方面進行了大膽積極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示範模式,有效地提高農村土地集約經營程度,減少了進城農民對農村土地的依賴。
  加大財力支持,把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到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江蘇加強擴權強縣建設,從2008年起降低省對市縣的財力集中度,從增量集中20%下降到現在的11%,以增強地方財政支付能力。
  隨遷子女享受公辦教育難度大,省政協建議:
  增加高水平大學在粵招生計劃
  ■對策
  在省政協常委會上,省政協發佈了《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專題調研報告》,指出了我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主要問題,並提出了對策,措施之一是增加高水平大學在粵招生計劃。
  ?問題1本省一本院校錄取率低
  報告稱,解決隨遷子女享受公辦教育難度大。我省隨遷子女人口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區,且呈逐年增多趨勢,由於受教育資源制約,當地公辦中小學只能接納部分隨遷子女入讀。經有關部門初步測算,在我省就讀初高中的外省籍隨遷子女在校生人數幾年內將會增加100多萬人,這意味著至少增加幾百所2000人規模的中學。僅以土地壓力為例,解決外省籍隨遷子女就讀初、高中學校,需新徵土地數萬畝之多。此外,隨著異地高考的逐步放開,廣東高考人數增大,國家下達我省招生指標少,造成重本高校錄取率持續墊底,其中中央部屬院校計劃錄取率排全國倒數第一。
  對策:義務教育財政撥款“錢隨人走”
  積極爭取中央政府增加對農業轉移人口流入地的教育資源投入。一是爭取中央及有關部門配合放開異地高考限制的政策,充分考慮廣東考生一本院校錄取率低、隨遷子女流入量大的客觀實際,增加部委及外省的本科特別是高水平大學在粵招生計劃。二是爭取中央根據全國學籍管理系統,調整義務教育財政撥款政策,實現“錢隨人走”,提高流入地政府接受隨遷子女入讀的積極性。
  ?問題2城鎮公共服務不夠到位
  報告指出,我省對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在醫療、養老等保障制度上已全面覆蓋,但由於中央政策尚不明確,對靈活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參加社會保障的方式尚未統一。此外,農業轉移人口尤其是流動性強的人口參保意願普遍不強,一些地區對農業轉移人口仍然存在重管理、輕服務的現象,甚至在社區福利、衛生服務、文化活動等方面差別對待,權利不等,不利於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上農村計生、土地、分紅政策的影響,造成一些農業轉移人口不願落戶城鎮,甚至出現申請“非轉農”的現象。
  對策:居住證與基本公共服務待遇掛鉤
  創新人口服務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居住證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過程中的登記管理和權益保障作用。以居住證登記管理系統為基礎,加快建立覆蓋全省農業轉移人口居住、就業、社保、住房、學籍等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建立動態採集更新和互通共享機制,實現聯網管理、動態管理和精確管理。
  ?問題3公共財政分擔機制尚未建立
  報告稱,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難點在於地方政府要承擔更多的公共財政支出。2008年至2012年,全省各級財政對公共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達到1.7萬億元,占全省一般預算支出比重為65.84%;2013年至2020年,全省計劃投入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財政資金將超過3萬億元。2009年至2013年,省財政共安排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資金達28億元。現行財政體制下,涉及醫療衛生、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的資金經費按戶籍人口劃撥,流出地政府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公共服務經費卻沒有隨之流轉,財權與事權不匹配給流入地政府帶來了巨大的財政壓力,影響了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對策:加大以常住人口劃撥經費繫數比例
  加大省級財政統籌力度。除不斷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公共財政分擔機制,鼓勵支持市、縣(區)政府接納農業轉移人口外,應改變主要以戶籍人口為依據的資金經費劃撥方式,加大以常住人口劃撥經費繫數比例,提高省級財政統籌和轉移支付力度。
  省政協常委、無黨派發言人黃西勤:
  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界別聲音
  省政協常委、無黨派發言人黃西勤認為,做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有三個方面工作值得註意。
  第一,應做好我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夯實促進我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基礎。據測算,我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成本,不僅包括13.41萬元的一次性成本,還包括每年6851元的公共服務成本。
  成本問題已成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最大現實阻礙。土地是農民根本的合法經濟來源,保護好農民合法財產權益,扎實有效推進農業產業化、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才能保證轉移人口收入來源,順利實現農業人口向市民的轉化。連續六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強調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央已決定在五年內完成;廣東省積極響應中央號召,提出爭取在三年內完成。這就要求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根據我省先行試點的經驗,保守估計,完成全省確權登記頒證需要費用20多億元、還需調動超過20萬人參與。
  因此,建議省委、省政府強化頂層設計,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和農民村組聯手推動,嘗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專業中介服務機構配合“確權”工作展開,以保證按時優質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第二,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主體。改革開放以來,逐步確立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經過一輪承包、二輪延包,農民與所承包土地的關係已經相當穩定;但土地依法屬於農民集體三級所有,產權主體不清,給“確權”、發證、流轉帶來許多困難。
  廣東是改革開放的先行區,珠三角的許多地區進行了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效顯著。但在政府近期摸底調查中發現農民對“確地”到人有更強的意願,同時,“確地”在政策角度更利於“充分考慮能力和可能、區別有序地推進轉移人口市民化”。
  建議一方面在“確權”工作中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主體、收益分配等給予更明確的規定;另一方面允許珠江三角洲核心區嘗試在符合現有法律法規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和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將“確地”與“確股”相結合,先試先行。
  第三,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宅基地用於農戶建房居住,屬於非經營性用地。長期以來,由於整體規劃缺失,管理粗放低效,已經出現部分農民進城永久居留卻不退出宅基地現象。通過立法規範、引導,農村宅基地管理已經刻不容緩。
  建議省委、省政府加緊出台《廣東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嚴格規劃管制,完成確權到戶,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建立退出機制,及農民自願放棄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機制,使得農業轉移人口更輕便地進入城市;增強宅基地財產屬性,引導區域內的流轉使用,實現農村宅基地便利地抵押貸款,保證農民合法、合理、有效地使用宅基地。
  採寫:南方日報記者 雷輝 實習生 陳綺君 通訊員 曾德明總統籌:杜重年 王更輝執行:段功偉 施志全 徐林 雷輝  (原標題:為艱苦崗位從業者創造落戶廣深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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