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周宵鵬 河北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公安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出台村“兩委”換屆工作“十條禁令”,要求保障換屆工作平穩、順利、有序進行。
  通知要求,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不正當手段,妨害黨員或選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嚴禁通過吃請、送錢送物以及口頭承諾當選後給予某種利益等形式,在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嚴禁參與或指使他人操縱選舉、避會抵制、虛假委托、張貼大字報、散髮傳單等不正當活動;嚴禁以誣告陷害、誹謗中傷他人,或製造和傳播小道消息擾亂換屆選舉工作;嚴禁村幹部借換屆之機突擊花錢、私分公物(款)、濫發補貼和獎金、擅自處置集體財產等行為。  (原標題:河北出台村兩委換屆十條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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